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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療雷射有禁忌 懷孕、糖尿病勿試

更新日期:2011/02/24 00:47 【記者王柏楊/台北報導】



劉永麟醫師提醒,雷射光療的波長與能量選擇,為一門複雜且專業的學問,應先找專業醫師諮詢,才能達到較好的治療品質,並有效率的保養。

 

劉永麟醫師呼籲,若有以下情形者,皆是為禁忌之對象,千萬不可施行光療手術。1.懷孕2.特殊疾病,如糖尿病、癲癇症、癌症(特別是皮膚癌)、須避免易受光線刺激之相關疾病。3.正在服用光敏感藥物或藥草。4.有蟹足腫病史、敏感受損及極乾燥膚質、荷爾蒙失調(已受到控制除外)。5.正在服用抗凝血劑、有凝血功能方面病史。6.其它治療部位有未癒的皮膚疾病(如牛皮癬、白斑症、狼瘡)或單純皰疹之感染。

 

劉永麟醫師提醒,針對雷射光療美白的術後照顧,在保養品選擇上須格外注意,需於術後一周內暫停使用含有美白成分保養品,應選擇溫和的保濕類產品加強滋潤與避免使用刺激性洗面乳,並避免使用容易阻塞肌膚的保養品,更勿進行其他剌激性之皮膚護理(如去角質或使用A酸、果酸類產品)。亦要避免過度日曬,於白天塗抹SPF30以上的防曬品,並使用遮陽帽或傘,避免直接曝曬於陽光下。

 

此外,因術後之皮膚表層的色素斑偶而會出現類似痂皮等剝落現象,故於洗臉時請輕觸,以讓其自然掉落,勿用外力磨擦。而在治療後即可正常洗臉與上妝,但於3天內不建議洗熱水澡、三溫暖與泡溫泉

 

朱芃年醫師表示,屬於保養型的光療美白一般不會有結痂之狀況,除非是深層與難以去除的斑點,需選用較強能量的雷射光療手術時,才會有結痂現象。而結痂約兩周內就會自然脫除,不需刻意用手剝離,應加強保濕與防曬,以幫助痂皮盡快脫除。

 

朱芃年醫師指出,因個人體質的不同,少數病人會在接受雷射光療美白後會出現變黑之情況,色素沈著是暫時的現象,其大多在術後2~3後會自行消退。而脫色現象則是治療部位變白像白色斑點,通常出現在光療能量太強或是病人有白斑的體質,通常脫色之斑點需要半年到1年才會恢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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